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家校共建 >> 家长义工队 >> 正文

家长义工队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5-2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家长义工队具备的条件:

1、为人正直、身心健康,尊重和信任老师、热爱孩子,关心学校工作。

2、有奉献精神,乐于助人、愿意为学校、学生及家长服务。

3、有一定修养,自身素质较高,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专长,具有一定的教育子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。

4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有一定的社交能力、协调能力、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
5、家庭住址里学校不远或能克服交通困难,能抽出一定的空闲时间,利用自身的专业才能和经历,自愿、无偿地为学校提供服务,为学生提供服务。

6、有爱心,有耐心,有责任心,热心服务学生,热心公益事业,不计得失。

基本原则:

1、自愿参与,无私奉献。不管是加入家长义工组织,还是参与义务服务活动,都要尊重家长本人意愿,不搞强迫命令。学部应做好家长义工队的组织和沟通工作,给予积极帮助和支持,提供必要保障。

2、立足学部,服务学校,以学生为本。以服务学生、促进家校合作为根本出发点,充分依托长委员会,突出不同学习阶段的特点,结合本校实际自主开展志愿活动。

3、充分发动,广泛参与。要深入宣传,广泛发动,充分认识“家长义工进校园”的重要意义,充分调动家长参加义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
4、各尽所能,形式多样。以教育教学需求为依据,根据自身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等实际,把教育教学需要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。服务的形式应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。